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6年第73号)

发布时间:2026-09-09 16:3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如下: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虚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手机凯发k8的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徐骋、王瑜  0512-62575571、0512-6257557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手机凯发k8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2026年第73号)-手机凯发k8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处理决定书文号

1

苏州欣歌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05mak0ufqa5a

苏州税稽处〔2026〕154号

2

苏州华洁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05mae9umc6x0

苏州税稽处〔2026〕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