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31号)
| 发布时间:2025-09-26 09:57 | 来源:苏州局稽查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如下: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手机凯发k8的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曹婕 0512-6516979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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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苏州泉辰注塑五金有限公司 | 91320508088656484c | 苏 州 税 稽 税 通 〔 2025〕 208 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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