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 送达公告〔2025〕6028号
| 发布时间:2025-09-25 16:1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
港闸区悦福饭店:纳税人识别号:(321083********069704)
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崇川税通 〔2025〕06058号)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9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通税崇川税通 〔2025〕06058号
港闸区悦福饭店:(纳税人识别号:321083********069704)
事由:办理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相关涉税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通知内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 赵宏义32108******1210697名下在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存在非正常户,名称:开发区宏基五金经营部,纳税人识别号:32108******121069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等规定,请于 9月25日 前至非正常户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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