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公〔2025〕25号
| 发布时间:2025-09-19 14:28 | 来源:南通局稽查局 | 字体:[][][] |
南通慕山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经营地址已搬迁等原因,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具体文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税务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南通慕山旅游服务有限公司)2025-25.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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