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江苏汇东石化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9-17 17:3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手机凯发k8的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陈娟0523—8019876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1.江苏汇东石化有限公司(91321202ma1wkap2xy)(泰税稽处〔2025〕39号)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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