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9-16 16:16 | 来源: 宝应县税务局 |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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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阻止出境决定书 宝税阻〔2025〕27号(扬州怡良置业有限公司).pdf
2.阻止出境决定书 宝税阻〔2025〕28号(江苏聚亿工程设备有限公司).pdf
3.阻止出境决定书 宝税阻〔2025〕32号(扬州通宝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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