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区县手机凯发k8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7月社会保险费催缴公告-手机凯发k8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关于2026年7月社会保险费催缴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9 14:5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字体:[][][]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供销合作社等20户缴费人:

你单位申报期2026年7月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现将《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单位见此公告之日起15日内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不缴纳,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2026年7月社会保险费催缴公告明细.xlsx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6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