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皋税二分送达〔2026〕4号
| 发布时间:2026-10-08 11:4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 |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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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审核结论通知核定征收)》(皋税二分税通〔2026〕238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本机关已完成对你(单位)的“万锦世嘉”(项目编号:z32068220210028)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补(退)税事宜。逾期未办理,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审核结论通知核定征收)》,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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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江华雯、俞军元 联系电话:0513-8769213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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