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10-12 10:38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 字体:[][][]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徐州瑞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木桦辉木业有限公司作出税务检查决定。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相关《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书面文本。
附件:1.《税务检查通知书》徐税稽检通[2026]8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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