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州税二分公〔2026〕8号
| 发布时间:2026-10-12 16:2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 字体:[][][] |
南通市通州区暖庭纺织品厂(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识别号:92320612mak0xp5j9j)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州税二分限改〔 2026 〕102号)。主要内容如下:现限你(单位)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5日内完成纳税申报。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州税二分限改〔 2026 〕102号),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手机凯发k8的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付季晨 0513-86117941
镇志刚 0513-8611775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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