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 送达公告〔2026〕7014号
| 发布时间:2026-10-12 13:4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新城幼儿园:(纳税人识别号:52320602a8444791x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南通市崇川区世纪新城幼儿园(纳税人识别号:52320602a8444791xh)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通崇税社征字〔2026〕7001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相应滞纳金作出征收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领取《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手机凯发k8的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王慧连、黄庆 联系电话:0513-5900117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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